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动态信息 >> 正文
限制义务教育营利化是回归本质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11-03   字体:【

  近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民办学校的开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国家之所以限制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就在于义务教育实施民营化或者营利化后,会产生较为严重的责任替代,从而使各级政府办学积极性降低,从根本上破坏教育公平性的原则。义务教育的营利性办学,使资源出现失衡、秩序出现混乱。一方面弱势者无法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若要通过营利民办学校享受优质资源,必须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故而,在营利与义务出现矛盾的情况下,通过限制义务教育的营利性办学,则成为回归义务教育本质的必然选择。


教育科学研究院 (C) 2016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 (0832)2342433   邮箱 xbjyyj@126.com  蜀ICP备050063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