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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时间可计入在校实践学分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4-12-31   字体:【
    昨天,市教委发布《关于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的实施细则》。细则规定,高校在校学生可以休学创办科技型企业,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明确休学时间及具体办法,并为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学业支持。比如可将创业时间视为参加实践教育的时间,并计入相关实践学分;创业取得的成效或成果,可以与毕业设计或论文有机结合等。

  细则规定,本市将建设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由市教委牵头筹建,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切实帮助创业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本市还将设立北京大学生创业支持专项资金。具体为市教委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500个左右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包括400个创新创意、“创客”实践团队和100个初创企业)。

  细则还规定,高校大学生创业科技企业优先入驻孵化器。其中,北京高校大学生创办科技企业的优先入驻中关村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国家和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和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等孵化器。

  为了给高校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服务和支持,本市还将为入驻创业孵化器的大学生创业项目配备由龙头企业家、知名投资机构合伙人担任创业导师、建设技术服务平台、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拓展项目市场渠道,对符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条件的创业服务机构由中关村管委会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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