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因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及外卖食品的安全风险,广西某本科院校出台《禁止校园食品打包外卖》规定,校园内禁止三类行为:食品外卖派送,食堂、店铺使用塑料袋、一次性餐盒打包食物,学生打包食物回宿舍吃。规定出台后,学校食堂变得十分拥挤,许多学生为避开食堂人流,只好买泡面或面包在宿舍里吃。
敦促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环境卫生,并注意饮食及其他方面的安全,这是高校管理的本分。但从管理的理念来说,该校的做法并没有跳出“为学生好”的窠臼,凸显出较强的行政管制思维和明显的家长式作风,与当前高校治理与善治的要求并不相符。
在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作为教育的消费者,与高校是一种现代契约关系,大学生对高校食堂饭菜质量不满意,当然有选择不在食堂吃,而是订外卖的权利,这在经济学上就是“用脚投票”。
虽然该校称“治理食堂打包、外卖派送是学校经过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并认真论证之后做出的决定”,但这不能作为学校禁止所有学生这么做的理由。这种一刀切是对那些不同意此做法学生的权利的侵犯。况且,这种硬性规定,并非最优方法,充其量只能是一种懒政罢了。
无论饮食、人身安全抑或生活习惯、卫生问题,高校更应该加以宣传、引导和教育,而不是一禁了之、强制实施。这就要求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明确权限和边界,不搞“大包干”,什么都管,要在方式方法上多一些人性化考量,少一些强势作风。最根本的,要保障学生对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用脚投票”的权利,并正视学生的“用脚投票”现象,以此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改革创新,提高学校办学和管理质量,真正做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