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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09-19   字体:【

四川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动四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依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发展基础

(一)“十二五”时期四川教育改革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川”和 “人才强省”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深化教育改革,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开创了教育科学发展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施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效缓解。义务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2011 年高水平通过国家“两基” 验收,2014 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大力实施职教攻坚,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通高校从2010 年的 93 所发展到 2015年的 109 所,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

      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得到加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得到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稳步提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集团化办学等培养模式得到推广,培养出大批适应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省、校三级项目体系初步形成,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创建成效显著,高校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教育公平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城乡、区域、校际间教育差距不断缩小。全省累计 95 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城乡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及轮岗交流力度加大,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面落实,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顺利实施。筑实“三通两平台”,推进教育信息化,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积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和民族地区高海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取暖补助政策。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提升。普通本科高校累计输送 159.4 万专业人才。职业院校每年输送50 余万技术技能人才,年培训各类人员 300万人次以上。高校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持续活跃,科研和转化能力不断增强,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60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20 项。电子信息、轨道交通、人口健康、生物医药等领域研发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

      教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日益增强,2012年圆满完成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比例达 18%的目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芦山“4·20”强烈地震教育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重大成效,重建学校面貌焕然一新。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学历达标率进一步提高。在人才培养、资源配置、考试招生、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五个方面实施20 项改革,国家和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进展顺利。“9+3”免费教育计划和成都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改革得到中央领导和教育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初步形成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教育体系,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的教育支撑体系,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为目标的保障体系,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的改革推进机制。

     

专栏 1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实现程度

指标

单位

2015

目标

实现程度

与国家比较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76.88

70.0

1.1

+1.88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3.71

93.7

1.0

+0.71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89.2

85.0

1.05

+2.2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34.34

32.7

1.05

-5.66  

(二)四川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四川将处于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关键时期,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推动“一带一路” 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系统推进国家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等战略任务,迫切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培育各类紧缺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我省多点多极发展进入整体跃升期,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以及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劳动年龄人口变化等,迫切需要优化布局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建设学习型社会,迫切要求更新教育理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更加开放多样。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力实施脱贫攻坚,迫切需要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重视教育公平,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虽然我省教育有了长足进步,但与人民群众接受更高层次、更优质量教育的愿望相比仍有差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保障能力不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存在薄弱环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还面临很大压力,普通高中负债较重、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职业教育吸引力还不够强,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亟待提高,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还不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不高。教育供给结构有待优化,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教育资源的总量、布局还不能适应产业发展、城镇化进程和人口结构变化的新需要,办学条件改善面临较大投入压力。城乡、区域和校际间教育水平差距依然较大,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偏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大学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大,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质量还不能很好适应四川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科学育人理念仍未牢固树立,良好育人生态有待完善。教师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还需进一步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提高质量这一主题,以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全省“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教育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应坚持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超前规划,优先发展,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夯实基础。

——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坚持服务导向。把服务国家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创新动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坚持促进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坚持有教无类,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比较好的教育,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突出精准扶贫,特别是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利用国内国际教育资源,广泛借鉴吸收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解决难题、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权益,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建成教育强省和西部人才高地。

1.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5%以上。

——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普通高中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促进两类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职业教育。职业学校基础能力进一步提升,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产教深度融合、体系衔接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校分类体系基本形成,学校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显著提升。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大幅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50%

——民族教育。建成富有活力、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体系。民族自治地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0%以上。

——特殊教育。形成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继续教育。基本形成资源丰富、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继续教育参与率明显提升。

——教育信息化。信息化助推教育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具有四川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格局。

——教育开放合作。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四川特色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

专栏 2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15  

2020

属性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万人

248.17

304

预期性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35  岁)

%

76.88

85.0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789.33

764

预期性

巩固率

%

93.71

95.0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万人

257.84

231

预期性

毛入学率

%

89.2

90.0

预期性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110.78

105

预期性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专科)

万人

90.89

102

预期性

高等教育:(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



在学总规模

万人

215.99

229

预期性

本科和高职在校生

万人

188.19

191

预期性

研究生

万人

8.99

10.41

预期性

毛入学率

%

34.34

力争达到 50

预期性

2.教育制度体系建设目标

         形成与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现代教育制度体系。

3.教育支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目标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0.16 年,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 2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3.38 年,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97%以上。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专栏 3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15  

2020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

万人

690

960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9.67

13

10.16  

2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3.11  

95.7

13.38  

97.6

4.教育扶贫目标

        “四大片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育人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充分发挥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开展少先队和党团组织教育活动。广泛运用情境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开展自我教育。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强化网络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到学校作形势报告,广泛聘请各行各业先进典型、优秀家长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学校作专题报告,担任思想政治教育兼职教师,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教育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辟爱国主义教育校外课堂,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以爱国主义为主题内容的选修课和专题讲座,发挥主题党日、团日、班会等载体作用,结合重要纪念日和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国情教育、历史教育特别是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推进对国旗、国歌、国徽的礼仪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强化“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免费向学生开放。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

      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协同加强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培养学生高尚品格和担当精神。引导学生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爱国、爱校、爱家,树立自觉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宏伟志向。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宪法教育,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二)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

      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从中小学做起,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加强科学方法的训练,逐步培养学生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建设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加强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科技创新苗子工程,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强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创新创业导向,开展创新创业竞赛,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支持高等学校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分体系,引导学生创新创业。鼓励高校通过无偿许可的方式向学生授权使用科技成果,鼓励各地统筹区域内高校、企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孵化基地、风险投资基金等资源,扶持大学生创业。

      (三)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丰富实践育人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学生对书本知识的认识。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注重增强学生实践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各种形式的夏令营、冬令营活动。构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把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把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支持高校广泛开展大学生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促进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

      (四)塑造学生强健体魄。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以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体质改善情况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大力改善体育条件,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装备。改革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开齐开足体育课时,落实“每天锻炼 1 小时”,着力推动高校加强大学生体育锻炼,持续推进教体结合,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运动习惯,帮助学生熟练掌握一项以上运动技能。加快校园足球推广普及工作,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和示范引领。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 创建工作,开展中华武术传习活动。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和深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教师专业化建设,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五)提高学生文化修养。

      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陶冶高尚情操、培育深厚民族情感、激发创新意识为导向,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健全美育评价机制,改进学校美育教学,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加强学科渗透融合,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并纳入课程管理,提高美育质量水平,促进每个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配齐配强美育教师,改善学校美育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美育实践基地、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工作。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积极引导学生阅读欣赏中外文学艺术经典,加强学生戏曲传承教育,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全民阅读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认定一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培育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组织开展少年儿童合唱节。开展校训、家训育人活动。加强多元文化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

专栏 4 普通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推进实施四川省普通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补齐学校体育美育短板,着力解决运动场地、器材设施、专用教室、师资队伍等突出问题。实施学校体育艺术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促进城乡均衡、连片发展,加强文化建设,突出地方特色。

(六)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

       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教育全过程,课堂相关学科渗透,课外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学校开发生态文明相关课程,编写适合地方环保的校本教材,加强资源环境方面的国情与世情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深化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教育,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可持续发展理念、知识和能力,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引领社会绿色风尚

      (七)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

      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探索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综合社会实践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试点,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军营开放日、军事夏令营等平台作用,提高国防教育效果。加强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加强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拓展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四、创新驱动教育发展

(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牢固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坚持全面发展、人人成才观念,建立有利于多样化人才培养、终身学习,能适应不同年龄学段、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体系,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落实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标准,创新育人方式方法,构建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体系,突出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强化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坚持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强中小学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并形成长效机制。注重学生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学思结合,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实施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注重因材施教,推进分层分类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加强学科教学改革研究,逐步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学科教学改革经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创新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途径。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行校企一体化育人,推进“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培养,积极推广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度。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衔接培养制度。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分类推进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改革完善中等及以下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改革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办法。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到2017 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达到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 60%左右。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改进招生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全面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三)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完善和创新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通过捐赠、出资、合作、租赁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金融机构为民办学校提供收费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

      完善民办教育扶持制度。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综合采取专项支持、

政府购买服务、基金投入、捐资激励等方式,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按规定落实税费、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民办学校规范发展机制。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完善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和办学条件要求,放宽办学准入条件。落实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民办学校多样化发展。推动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符合民办学校特点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健全民办教育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加大查处非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力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四)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强化省级政府在统筹规划、资源配置、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的职能。加强省级政府对高等学校办学定位、办学规模、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统筹。强化省、市(州)级政府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规划,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落实义务教育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强化学前教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县级政府统筹管理”的体制。

      改进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立法、规划、标准、拨款以及政策指导、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等进行宏观管理。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问责制度。推进政校分开,依法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引导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

      (五)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

      持续提升基础能力。全面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宽带网络校校通”,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模式,整合、集成已有信息系统,优化用户应用体验,提高教育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评价和公共服务水平。充分整合省级教育数据中心资源,开放系统接口,加强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和衔接。充分利用现有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资源集成模式。形成覆盖全省、多级分布、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

      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创新教学管理方式,积极支持开展在线教育教学应用活动,通过“师生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在线教育教学、教研培训、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情分析诊断、监测评估、自主选学、竞赛评选等应用活动,实现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对师生教学应用数据的统一管理。鼓励建设智慧校园,探索未来学校新模式。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抓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 “名校网络课堂”等信息化教育教学和教师教研新模式建设与推广,加速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覆盖。大力加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管理,推进资源普遍开放共享。构建集服务决策、教育科研、评估监测、教师培训于一体的四川教育科研信息资源平台。

创新完善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健全投入支撑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政府统筹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学校购买服务”的信息化推进机制,鼓励市、县政府充分整合现有经费渠道,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经费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市、县政府要统筹用好各渠道资金,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满足学校宽带租用、设备运行维护、购买信息化服务等基本需求。健全信息化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构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

专栏 5 教育信息化推进计划

     深化“三通”建设,持续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发挥“两平台”作用,大幅提升服务能力。建好“三个课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加快教育扶贫攻坚进程。加大应用能力培训,推动教学变革与创新。继续推进试点探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推进机制,保障可持续发展。

大幅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全面开展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高教育信息化规划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加大教师应用能力培训,推动教学变革与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培训,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紧密结合,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新常态。(六)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推动高校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向公众开放,搭建全社会科普资源创新与共享平台。加强科教结合,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其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适应国家和地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主动服务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积极推动高校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深入推进科学研究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需求的深度融合,完善创新、转化及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我省优势重点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强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孵化器、新型智库、创新团队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领域深化合作。主动参与《中国制造2025 四川行动计划》,重点在促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及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方面,培育并转化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支持发展环高校成果转化区和知识经济圈。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探索建立高校创新和转化激励机制。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人才、科技项目、科技机构和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的根本转变,实现从以论文、奖励数量评价为主,向以实际创新质量、水平、贡献及发展前景为主的转变,促进高校科技与经济、现实生产力及产业对接,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排序公布制度、多层次的高校科技成果储备和社会发布制度,严格实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并落实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的具体政策,允许科研人员按规定离岗创办企业或兼职取酬。促进科技人员顺畅流动,完善产学研人才双向柔性流动政策。深入实施专家下基层行动,推广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文化院坝等模式,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和一线开展技术推广和智力服务。

      推进四川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高校人才、知识、信息优势,加大与科研院所智库的合作,着力推进高校智库建设,为国家和全省重大决策以及区域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健全新型教育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机构作用,构建四川省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咨询平台,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端教育智库,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教育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

专栏 6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围绕国家和省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建设一批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多点多极,支撑区域发展的各类“协同创新中心”。构建协同创新平台与模式,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与体制,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建设一批区域协同创新中心。

五、推进教育协调发展

(一)优化教育布局。

      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积极服务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教育空间布局。监测新生人口数量变化与地域分布,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就近入园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完善中心城区、新建城区中小学校布局。科学布局农村学校,保留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在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

     合理布局高中校点,人口 5万人以上或初中在校生 2000 人以上的县,应办好一所高中;人口少于 5 万人且初中在校生较少的县,可将基础较好的初中学校改扩建为完全中学,或由市(州)统筹安排、综合考虑,或与其他县联办、合办普通高中。以市(州)为单位,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科学规划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布局。各类城乡基础教育用地布局要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衔接,农村学校布局时要避让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

       推进高等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技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形成有力支撑我省产业规划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格局。逐步形成以成都为中心、其他市

(州)合理布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体系。

       (二)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分类指导区域教育发展。针对民族地区、四大片区、川中丘陵地区、成都及周边城市群等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特点,整体推进各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大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教育资源配置力度,着力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提升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实施15 年免费教育计划。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能力,积极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计划。启动实施“川中丘陵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计划”,补齐川中丘陵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短板。支持川甘青交界地区、川陕革命老区教育发展。支持成都及周边城市群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推进中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学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习实训等方面衔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有效实现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和从业人员学历提升,适应产业升级的需要。继续办好五年制高职教育。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选拔机制。继续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试点。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比例。引导职业院校把办学思路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

       夯实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以信息化建设、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训以及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升,提高办学质量,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实施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需要,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为重点,加大对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职业院校支持。持续推进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部共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专栏 7 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计划

支持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对转型发展具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力争建设形成一批产业贡献力大、价值创造力高、结构带动力强的应用型高校。建成转型发展示范院校15 所、应用型示范专业 200 个、应用型示范课程 400门,实现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专业在转型高校中达到 70%以上,应用型专业在校生占所在院校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 80%

专栏 8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建设优质专科高职院校 15所,带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 100 个,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 门,扩充优质教学资源。加强专业实验室建设,建设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20个,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实施省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持续提高质量。

      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推动企业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完善校企协同创新的技术技能积累机制,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职教集团基本覆盖职业院校及大中型企业。加大对试点高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先进技术转移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企业文化、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着力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

(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分层分类推进高水平高校建设。加快建立高等教育分类设置、评价、指导制度,促进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引导全省高校突出学科(专业)优势和建设重点,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新水平,促进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进入世界一流行列;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通过部省共建、市校共建、政策扶持、协作创新等途径,使之跻身国内一流大学行列;重点支持人才培养与引进、重大科研平台构建、重大科研项目承接等工作,力争使若干所学校进入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实施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计划,建成一批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型全国示范院校;深化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建设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支持若干院校总体上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可比水平。培育和建设若干所有特色、高水平民办高校。

      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以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和着力推进成果转化为重点,统筹推进一流学科建设,使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国际国内一流水平。

专栏 9 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积极争取若干所进入一流大学行列;重点建设一批“四川省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其中第一层次学科(世界一流学科行列):建设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的优势学科;第二层次学科(国内一流学科行列):建设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影响力的优势学科;第三层次学科(区域一流学科及高端新型智库):建设一批紧密契合、重点支撑四川产业结构升级、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的特色学科;依托一批学科,重点建设高端新型智库,服务社会治理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发展符合我省高端成长型产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群),探索建立高校专业设置的预警机制。对新设置专业进行增量优化,对现有专业进行存量调整,建立专业退出机制,做优做强特色专业。积极落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学位授权学科评估工作,创造条件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动态调整优化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继续实施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校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共享,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落实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制度,支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加强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课程建设,推进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进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研究生、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

专栏 10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系列“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改革项目200 个,建立协同育人新机制。建设本科实验实践教学项目 100 个,提升实践教学能力水平。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00 个,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300门,推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施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五)扩大继续教育服务供给。

      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大力发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前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继续教育,使之惠及人人。研究探索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制度,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探索成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倡导全民阅读,营造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鼓励开展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建成一批示范性学习型组织。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机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造良好条件。强化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发展继续教育的职责任务。办好开放大学,整体推进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支持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工教育,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依法自主开展继续教育。支持办好企业大学、老年大学。逐步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

     加强重点群体继续教育支持服务。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依托高校和职业学校加强企业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才的专项培训,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强面向农村的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新市民教育,实现城镇化推进与新市民素质提升的良性互动。重视开展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继续教育,扩大高校、职业学校与军队合作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规模。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六、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一)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办学定位、育人特色和办学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学校环境文化,倡导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树立良好校纪校规。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加强校园网络内容建设,打造若干具有广泛影响的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整合利用资源,探索学校和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继续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建设平安校园。逐级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应急、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增强“人防、物防、技防”能力,提高学校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安全教育在教学计划、课程、教材、师资、考试中“五落实”。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防范恶性安全事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辅助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逐步建立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化、法治化的解决程序和办法,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校正常办学秩序。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开展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创新教育信访工作机制,把教育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二)建设绿色生态校园。

      以创建“四川省环境友好型学校”和“国际生态学校”为契机,进一步补充完善和修订绿色生态校园评价标准,以“绿色校园,亲近自然”为主题,提高校园绿化水平,探索绿色生态校园创新模式;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循环型学校,探索建立学校用电、用能、用水等资源利用统计和报告公示制度。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深化学校后勤改革,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开展学校后勤标准化评估,切实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能力。

      (三)改善社会育人环境。

      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协调育人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合力育人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优化语言文字环境。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规范语言文字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深入持久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启动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四川库建设,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到2020 年,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语言文字事业服务社会发展的需求与能力。

      (四)构建教育诚信环境。

       着力加强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完善诚信考试管理体系,充实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将有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考试违纪、论文抄袭、学历学位造假等失信违约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定向培养学生履约情况记录与违约惩戒机制。

      (五)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科学育人的导向作用,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全面改进各级各类教育评价体系,注重考查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能力,防止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探索实行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的开放式评价,完善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实施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把学生的品德、学业、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实践能力、学业负担状况等作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监测评价,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体系,建立本科教学质量、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继续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评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推进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

七、扩大教育开放合作

(一)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

       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支持多种形式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形成四川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拓展中小学师生国际视野,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支持职业院校探索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培养适应国际市场的高素质人才;支持高校引进国外知名大学优势资源、与跨国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支持民办教育发挥机制灵活优势,通过国际交流提升核心竞争力。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围绕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向高层次、规范化方向发展。扩大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推进自费出国留学有序发展。

专栏 11“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

推进“一带一路”区域教育共同体建设,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共建丝路合作机制,支持高校增设沿线国家语种专业,鼓励高校专业人才到沿线国家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内高校“四川省区域与国别重点研究基地”作用,着力培育一批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政策咨询机构,扩大高校智库的国际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引导高校、职业院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更多急需人才,吸引沿线国家学生来川学习研修。

      实施“留学四川”计划。坚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障质量”,推进我省优势教育资源对接来川留学需求,加大相关品牌专业、品牌课程建设力度,打造“留学四川”品牌。完善留学生奖学金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激励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市(州)政府、行业、企业、民间机构、高校设立来川留学专项奖学金,多渠道扩大奖学金规模,多平台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川留学。到2020 年,在川留学生当年人数超过 1.5 万人。

      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方针,发挥国家公派留学的重大引领作用,围绕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我省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创新公派出国学习培训机制,增强教师跨文化交流能力。到2020 年,各类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培训规模累计突破 2.5万人。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境外办学,提升四川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学校办好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

      (二)推进区域教育合作。

      强化区域多元合作。加强与周边省份、泛珠三角、长三角、成渝经济区等区域教育交流。大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合作和交流。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遴选培育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省级科研创新团队。鼓励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落实省校合作,积极争取全国高水平大学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建立区域内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库,建立高层次学者学术交流和高水平学科专家讲学制度,积极推进区域之间教师培养培训与交流,实现区域间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互利共享。

八、提升发展共享水平

(一)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计划,对接全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把义务教育有保障作为教育扶贫基本目标,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代际贫困传递。落实“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减少贫困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完善有扶贫任务的160 个县教育扶持政策,相关教育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县,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提升贫困地区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实施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倾斜的相关专项招生计划,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加大职业教育脱贫力度。鼓励职业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保障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让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继续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鼓励、支持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初高中毕业生到内地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强化教育对口支援。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推进城市中小学、城镇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实现每一所贫困地区薄弱学校都有对口支援学校。建立学校校长、教师联系帮扶校内留守儿童的机制。深入推进全省所有公办高等院校全面对口帮扶88 个贫困县,帮助其提升经济社会和教育科技发展水平。推进东中部职教集团和省内民办高校对口支援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继续组织和落实内地市、县、校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工作。

专栏 12 教育脱贫攻坚工程

全面落实《四川省教育与就业扶贫专项方案》。大力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就业创业培育计划、民族自治地方15 年免费教育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藏区彝区千人支教十年计划,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到2020 年,“四大片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二)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加强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管与指导。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幅提升公办园“广覆盖、保基本”的能力。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引导和支持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强化管理和使用。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加大对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

大力提升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教研指导。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探索建立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

务模式。

专栏 13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聚焦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困难地区和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

(三)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入推进均衡发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巩固提升基本均衡成果,努力推动更大范围和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缩小区域、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重点小城镇、近城郊区、新建城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区学校建设,实施地方政府“交钥匙” 工程,增加城镇教育资源总量。着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寄宿、食堂等生活设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妥善解决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问题。均衡配置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行学区制,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委托管理,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消除“大班额”现象,基本解决城镇“择校热”问题。完善以县为主的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民政福利、共青团和社区联保联控机制,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专栏 14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流动人口需求,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确保城镇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依托“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工程项目,切实改善办学条

件,促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大力促进优质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创优提质工程。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提高教育装备水平。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面向学生的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中学生开放实验室,积极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为中小学教育服务。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课程实施和教学改革的扶持。建立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责任制度。

(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人口变动趋势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方便学生在当地入学。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着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逐步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引导学校提升品质、办出特色。探索综合高中、特色高中、普职融合等多种模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巩固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合理配置、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达标,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学校和示范性专业。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文化要求办出特色。建成一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农村、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专栏 15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普通高中提升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改善 88 个“四大片区”县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加强城乡薄弱高中建设,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中等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办学,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校和示范特色专业。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到2020 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五)提升民族地区教育水平。

       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继续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等重大工程项目。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增加学位供给。实施民族自治地方 15年免费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支持民族地区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扶持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农牧业等特色优势专业,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支持成都、德阳、绵阳等省内教育发达地区继续办好内地民族学校(班)。强化内地“散插班”教育教学管理。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支持民族地区高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特色学科和优势专业建设。办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理科课程和实验课教学,依托高等院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设一批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双语师资特别是理科师资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双语教学资源开发,加强民族教育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双语教育质量。

专栏 16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 年)》。实施民族团结教育工程、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教师队伍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学生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和双语教育工程,切实缩小民族地区与全省教育发展的差距,努力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六)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提高普及水平。建立和完善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合理核定特殊教育编制,按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和残疾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 年免费教育,并将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全面纳入保教减免范围。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贯彻实施好国家视力、听力、智力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教材体系。支持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特教师资待遇。深化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七)保障困难群体教育权利。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应助尽助。建立健全以学籍为基础的全省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人口、低保、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优先保障特殊困难人群。完善助学贷款机制体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优化简化入学办理流程和证件要求,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帮助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完善并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服务体系,突出关爱重点,建立台账。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和双亲在外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和救助,重点关注亲情缺失和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学校生活条件,创新关爱与教育形式,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鼓励各地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对放学后及寄宿期间留守儿童进行指导和管理。

       (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引导,围绕国家、四川省重大发展战略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基层就业项目等重点工作。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建立精准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培训,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困难群体,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创新师德教育,把教师思想政治、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心理健康等作为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重点内容,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加强师德宣传,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弘扬正能量。推进教师荣誉制度建设,重点面向教育教学一线、农村、民族和艰苦边远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教师,大力开展优秀教师表彰活动,不断提升教师职业的崇高感和荣誉感。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手段,抓好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抓好新入职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传帮带,开展丰富多彩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完善师德师风考评监督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细化完善师德考核办法,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落实师德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失德行为。

(二)    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参与、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大力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定向培养优质师资。加强农村学校一专多能师资培养。加强养成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 学期制度。完善高校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办法,探索建立招收企业技术人员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度。推动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新模式。

      完善教师校长培训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校(园)长专业标准。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 5 年一周期不少于 360 学时的全员轮训。加大农村和民族地区教师、紧缺学科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培训力度。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 5 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度。推动高等学校建立教师发展中心,着力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加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创新培训内容、模式和方法,加强校本研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教师培训投入,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内培外引,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深入对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加快培养、引进一批以中青年为主体的“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科研创新团队”,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加强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实施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的选拔培养。

    (三)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对村小和教学点要结合学生人数和班级数量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和配备师资力量。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整体提升乡村教师素质。深入推进城乡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

      加快补充紧缺教师。健全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保健员短缺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加大农村、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合理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配齐特殊教育教师。推动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补充力度。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推动高等学校多途径、多形式聘用教师,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

(四)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落实国家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创新学校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等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行高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制度,按照国家要求改革高校编制等管理制度。逐步下放高等学校高级职务评审权。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教师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完善教师职称制度。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推动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权,坚持职务(职称)评聘向村小学、教学点、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一线教师倾斜。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议权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权。加快畅通民办学校教师申报参加职务(职称)评审渠道。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充分体现重师德、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引导高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立德树人,专心教学,潜心科研。

      切实保障教师待遇。依法依规落实和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教师实行倾斜。落实并完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关心教师身心健康,逐步建立教师身体健康定期检查制度。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建设农村特别是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保障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等必要的住宿生活条件。指导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教师权利,依法聘用教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兑现教师待遇。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专栏 17 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

      实施省属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每年为农村学校培养 3000 名教师;组织实施国家“特岗计划”,每年招聘约3500 名特岗教师。

十、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加快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实施四川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情况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及时推动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开展适合本地特点的教育立法。逐步形成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配套,符合四川实际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公开教育及相关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减少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教育行政审批要简化程序,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三评一查”(针对各级分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归口管理和严控制度,逐步减少评查总量。优化政府服务,努力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专业性指导和服务,重点加强教学指导、教师培训、基建保障、校园安全纠纷调处、就业信息、质量监测评估诊断、教育涉外机构信息、教育教学基本资源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探索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的新途径、新方式。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推行清单管理方式。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权,建立并完善行权运行定期通报机制。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遵循法定职权与程序,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依法纠正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师生与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推进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持续治理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和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民主化,认真落实《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规范和加强重大决策政策出台解读,完善重大政策的专家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公办高校在章程引领下,实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加强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探索教授治学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在教学、科研及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制度。推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逐步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及社会参与制度,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校党组织与学校行政的关系,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依法治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学校建立章程配套制度及落实机制,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作用,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法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尊重和保障教师权利。

       加强法治宣传。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及《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加强高校法学学科和专业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科中渗透法治教育,支持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校本课程,做到法治教育“教材、课程、师资、经费、考试”五落实。

       (三)构建高效监管体系。

       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落实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标准、建设标准和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配备标准。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质量监测机制。积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鼓励行业企业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

       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深入实施《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加快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制度体系。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专业化教育督导队伍,增强行使督导职能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完善教育重大政策专项督导制度。积极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和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公报、反馈和限期整改制度,落实问责制。培育专业教育评价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教育质量评估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督导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作用。

       加强社会监督评价。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和重要事项。完善学校各类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全媒体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范围,有效保证人民群众教育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建立政府、学校、第三方相结合的教育政策评价制度,鼓励行业企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和决策咨询,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评价。

十一、持续增加教育投入

(一)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努力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教育经费。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政策。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健全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建立各级政府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根据各类教育事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改革实际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县级政府投入为主,上级适当补助、鼓励民间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机制。积极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合理确定学校收费标准。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落实中央对地方的教育转移支付政策规定,规范省对地方的教育转移支付,着力加强重点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依法落实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税前扣除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根据培养成本、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按规定程序动态调整的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各级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

(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方式。

      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制定并合理调整各级学校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或学生人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基本标准。贯彻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政策,按国家统一部署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大对寄宿制、规模较小、高海拔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支持力度。健全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补足公办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根据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而录取的学生)政策后的经费缺口。对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普通高中债务,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落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按照“谁举办、谁投入”的原则,对各级政府举办的中职学校的基本办学经费,依据学校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调整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公办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将教师工资性支出和应由财政负担的地方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足额安排。

专栏 18 着力提高各类学校财政教育经费水平

2017 年全省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的加权平均水平目标达到6000 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在 2016 年达到 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公办高职高专生均拨款 2017 年达到国家确定的生均 12000元。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三)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学校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加强学校会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探索省属本科高校总会计师制试点,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强化重大项目经费、大额资金使用全过程审计监督,加快实施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健全完善高校控债机制和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认真推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十二、强化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构建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机关和高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持之以恒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和教育行风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要求、管理和监督干部,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落实思想建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强化思想引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强化“四个意识”,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坚持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骨干力量充实基层、财力物力保障基层,不断夯实党在学校的组织基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党员日常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师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等规范制度。注重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认真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发展党员的政治素质。坚持和完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强化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加强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着力深化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改革,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引领作用。

      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纪检组织建设,健全纪检组织,规范机构设置,明确人员编制,配强工作力量,做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党的纪检组织。学校纪检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纪检工作保障,支持纪检干部依纪依规履职。

     (四)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建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导向,选拔和任用学校领导人员,建设善于办学理校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开展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学校领导人员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把握全局、依法治校、处理复杂问题、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领导管理学校的能力。

      (五)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尊崇《党章》为核心,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十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教育发展作为考核政府和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落实机制,认真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改善教育发展环境,为教育多办实事。建立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

       (二)加强规划实施。

      各地要把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作为重要职责。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本地区、本学校发展规划。支持各地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根据实施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反馈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表彰奖励和劝诫问责制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和改善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进展与成就。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努力形成全社

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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