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科技局获悉,天津通过研究制定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使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大幅提升。目前,该市科研人员收入已初步形成“绩效工资+横纵向项目收益+成果转化收益”的“三元薪酬”结构。数据显示,天津高校院所和企业科研人员对创新激励政策整体满意度达到87.85%。
据了解,天津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市科技局还修订了《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三权”完全下放给单位,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人员奖励比例不低于50%。而一些高校已把这一比例提高到90%。
据天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处长赵莉晓介绍,天津超过60%的高校和40%的院所建立了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机制,近两年工资年增长幅度普遍在10%左右,最高超过20%;超过90%的市属高校和65%的科研院所制定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奖励、公示及异议处置制度;超过80%的高校和近50%的科研院所完善了横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和分配办法。
数据显示,两年来有24家高校和院所向1223名科研人员分配了横向课题绩效奖励,人均横向课题绩效达到9.16万元;共有15家高校院所840人次科研人员获得成果转化收入奖励,人均收益达到10万元。
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制定激励办法,率先实现将成果转让总收入的49%奖励给成果完成者。该所一批科研人员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成为科技富翁。
2018年,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对横向课题经费的绩效支出比例采取“五三二”,即课题组留50%,所里留30%,课题辅助部门留20%;对纵向课题更是采取“九一”,即课题组留90%,所里和课题辅助部门留10%。
“绩效政策实施以来,所里参与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的科研人员,从项目中获得的收入显著增加。”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副所长马虎兆说。
“真金白银的激励,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天津高校院所的科研生态也发生很大变化,从干多干少一个样,到自动承接主动作为,互比、互学、互看,科研和学术氛围日渐浓厚。”天津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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