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4月22日正式聘任首届10名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旨在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是该校规范和改进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人民大学首届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包括教育学者、中学校长、公务员和法律界、企业界、新闻界人士。社会监督员拥有听取本科招生工作汇报、抽查招生工作执行情况、旁听会议、巡视考场及录取现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答复、监督调查情况、直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意见等多项权利;负有参加监督员工作会议、转达社会各界意见、撰写监督工作报告等基本义务。
10名人选由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或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推荐产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初步拟定,向社会公示后正式聘任。
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表示,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是规范和改进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欢迎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招生工作,通过做好“开放”和“聆听”,把社会监督落到实处。作为高校构建完善招生监督体系的探索,社会监督机制还需要吸纳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研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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